惡意差評稱X都不買!一博主被努比亞起訴:判道歉賠款
12月18日消息,惡意今天努比亞手機官微轉發(fā)了一起惡意差評努比亞的差評稱案件報道,一位百萬粉博主惡意差評努比亞,都不道歉被判刪帖道歉賠款5萬元。買博
據悉,主被王某是努比一名自媒體博主,時常在社交平臺發(fā)布電子產品測評及汽車解說內容,亞起擁有超過150萬的訴判粉絲。
根據微博信息來看,賠款該博主賬號為“科技犬建哥”,惡意經常搬運我們及其他媒體的差評稱一些產品、行業(yè)文章,都不道歉其微博發(fā)布的買博道歉聲明已經從10月28日置頂至今。
王某在其多個社交自媒體賬號上發(fā)布與努比亞Z50UItra手機、主被努比亞Z50手機、努比努比亞Z40SPro手機以及紅魔8Pro+手機的相關內容。
發(fā)表了“史上最垃圾的夜景模式”“最渣的成像表現”“狗都不買的東西”“配置沒輸過,體驗沒贏過!”等負面評價。
該博主搬運的本站文章
作為擁有眾多粉絲的自媒體博主,廠商認為其發(fā)布的上述信息嚴重侵害了公司合法權益,王某辯稱,其對涉案手機進行了實際使用,對產品的評價均建立在真實使用事實與感受的基礎上,其對涉案產品的評價并未超過合理評價限度,不存在侮辱貶低或其他過激言論。
南山法院審理后認為,王某作為測評博主、自媒體從業(yè)者,應當以真實使用為前提,測評言論需客觀公正、實事求是,應避免無中生有、過分夸張、故意貶損甚至侮辱性的表述、評價。
王某在產品進行測評時,使用了諸如“史上最垃圾”“最渣”“狗都不買”等明顯具有侮辱性和貶損性的言辭,超出合理批評的范疇,構成對該公司商業(yè)信譽的過度貶低。
極端的言辭顯然未能體現測評的科學性和中立性,反而可能誤導公眾對A公司產品的認知,導致社會評價降低。
因此,王某的行為構成名譽權侵權,依法應承擔停止侵害、賠禮道歉、賠償損害等民事責任。
法院判決王某刪除在微博已發(fā)布的全部侵權內容,并在該平臺上向努比亞賠禮道歉、消除影響,賠償5萬元,該判決已生效。